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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固知必杀其弟也”什么意思?
“吾固知必杀其弟也。”翻译成现代文:“我本来就知道他必然要害死他弟弟的。”
《陶朱公长子吝金害弟》节选自《史记·越世家》,记载了陶朱公的一段家事,陶朱公有三个儿子,二儿子***被抓。陶朱公深知“千金之子不死于事”的道理,就安排小儿子带两万四千两黄金去救赎二儿子。大儿子知道了,就说,长子就应该有担当,让小弟去,不让我去是瞧不起我。说完要***。妻子看到了,就说,小儿子不一定能救出二儿子,现在先没有了大儿子,如何是好?陶朱公无奈,就答应让大儿子去。并让大儿子带重金,修书一封去见好友庄生。并嘱咐儿子,一定要把钱和信给庄生,任凭他处置。庄生虽是国家重臣,但很清廉,住的也很寒酸。大儿子遵父命奉上千金与书信。庄生说,你快回家吧,等你弟出来,别问为什么。但大儿子不懂庄生的用意,没离开京城,自己私自打点了一个楚国贵人。庄生见了楚王,劝以施仁义之名赦免二儿子的罪。楚国贵人把这一消息告诉了大儿子。大儿子想庄生也没出什么力弟弟就放了,就去向庄生辞行。庄生大惊,知道大儿子是来拿金子的,就让大儿子把金子拿走了。然后庄生连夜进宫,对楚王说,陶朱公的儿子贿赂楚国贵人,赦免二儿子会引起信任危机。楚王大怒,连夜把二儿子杀了。听到二儿子被杀,全家人都很哀痛。
唯朱公独笑曰:“吾固知必杀其弟也。彼非不爱其弟,顾有所不能忍者也。
陶朱公独自笑了说:“我本来就知道他一定会杀死他的弟弟的。不是他不爱他的弟弟,而是他有不能忍的地方”。然后陶朱公说,大儿子与他艰苦创业,知道钱来之不易,所以不舍得把大笔钱送人。而小儿子呢,出生的时候家里已经很富有了,不会心疼钱的,所以当初叫小儿子去救二儿子就是这个道理。
这段故事说明:
1.陶朱公范蠡通达人性的弱点,把大儿子与庄生看得很透。
3.财产诚可贵,生命价更高,破财免灾。
“吾固知必杀其弟也” 这句话出自文言文《范蠡》。
范蠡在辅佐越王勾践复仇建国后,辞去将军一职,远走他乡。最后定居在陶地,称为陶朱公,潜心经商,积累了万贯家财。来到陶地后,生下一子,当小儿子成人时,朱公的二儿子杀了人,被楚国拘捕,陶朱公想行贿救儿子,要派小儿子带千金去救,而大儿子主动请缨,要去救弟弟,朱公妻子也认为大儿子去救比较好,无奈,朱公只好派大儿子去救,于是他写了一封信,要大儿子送给旧日好友庄生,嘱咐千金送到后,一切听从庄生安排。
大儿子到达楚国后,拜见庄公并送上千金,说明来意,庄生接受,并嘱咐朱公大儿子立即回家。但是朱公的大儿子并没有完全听从安排,他舍不得那千金,结果把自己有望生还的弟弟害死了,就是在朱公的大儿子,把他弟弟的尸首带回家去的时候,朱公说的这句话:吾固知必杀其弟也! 意思就是说,早就知道他会害死自己的弟弟。
真是惜财不惜命啊。
陶朱公也就是范蠡,智慧非凡,能力高超,洞悉人性,知人善任,运筹帷幄,作为大将拜相之才,最终没有能够坚持自己的主张,白白葬送了自己二儿子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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