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人民调解法实施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为了完善人民调解制度,规范人民调解活动,及时解决民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于2010年8月28日通过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信息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实施时间
2011年1月1日
内容全文
建国以来第一部《人民调解法》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长期致力于公益事业的今世缘积极参与了这一新法实施前的预热铺垫宣传,为普及该法做了不菲贡献。业内认为,该品牌亦藉此获提升。
据介绍,今世缘独家冠名赞助的中央电视台《平安中国》大型系列节目,用20多集、每集40分钟的鸿篇巨制,突出报道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运用创新的调解方式,解决各类社会矛盾***,成功消解不稳定隐患的感人事例。业内人士表示,今世缘以冠名方式助力宣传,通过大量生动写实的镜头向观众传播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理念,为当前《人民调解法》正式实施做了大量普及工作,同时也正面树立了其品牌形象,可谓一举双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8月28日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调解法》在全面总结新中国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经验的基础上,从制度创新、制度规范、制度保障的高度,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对人民调解的性质、任务、原则,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和人民调解选任、人民调解的程序、效力等问题作出了规定,使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实现了有法可依,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具有深厚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法律制度,是化解社会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解决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于2010年8月28日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调解主体的不同,调解分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群众性、自治性、民间性是人民调解的本质特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多少人组成?
对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员,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
人民调解原则有哪些?
自愿性原则、公平性原则、合法性原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条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