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保管协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保管协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保管员把代保管的货物卖掉了,而且拒绝还给我,该怎么办?
- 中国农业银行有保管箱这个业务吗?一个月或许一年需要多少钱,办理需要什么条件,具体是怎么办理怎么申请?
- 人力资源公司应该跟谁签合同,是工人还是工厂?具体要在合同中规定哪些内容?
保管员把代保管的货物卖掉了,而且拒绝还给我,该怎么办?
保管员将代为保管的货物卖掉,拒绝还给货主,保管员的行为属于侵占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了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行为。
代为保管,包括受他人委托,代为收藏、管理的财物,也包括未受委托因无因管理而代为保管他人的财物,还包括依照有关规定而由其托管的财物。
但侵占因职务的原因而保管的财物,不属于侵占罪,而属于职务侵占罪。
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是被侵占人自己到***提***讼,要求追究侵占人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判令返还财物的案件。
你好!根据法律对于保管合同的规定,保管人对于所保管的财物富有妥善保管、不擅自使用和到期后及时归还的义务。如题主所说的保管员故意将代保管的货物卖掉了,而且拒绝将货款返还属于违反保管合同的行为,可以在有证据证明你们双方成立保管合同的前提下,(有书面的拿书面保管合同,没书面的拿着你们应该有的一式两份的货物单),依据保管合同向其请求返还原物或者货款,要求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具体数额以题主的损失为主。如果实在没有办法证明你们存在保管合同,也可以依据你持有的货物单直接向保管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
此外,如果该批货物的结算数额达到了侵占罪的标准,(司法解释为1万,有些地方标准为5000),题主可以自己向***提交刑事***状,追究保管人构成侵占罪的刑事责任。因为侵占并没有侵害题主的人身权益,所以向***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不恰当的,可以先提出刑事诉讼,毕竟在刑事诉讼中也会对于保管人进行财产上的处罚,处罚弥补得了题主的损失,就没必要再提出民事诉讼。
希望对你有帮助
中国农业银行有保管箱这个业务吗?一个月或许一年需要多少钱,办理需要什么条件,具体是怎么办理怎么申请?
保管箱业务***:一、提供***资料:1.个人客户:应向银行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2.单位客户:应向银行出示由单位出具的介绍信、营业执照或上级批文(附复印件)、法人代表指定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及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有效***件和印鉴、单位公章。二、收取租金、保证金,开出收费凭证(或***)三、银行与客户签字盖章后完成签订合同的事项。银行与租用人各执《保管箱租用合同》一份。四、银行将租用人选定的保管箱钥匙一式两把(或磁卡1张)交与租用人,由租用人当面拆封、核对、收执。五、租用人应在租期届满前办理续租或退租手续。逾期不办银行将按规定扣留保证金并停止开箱。逾期六个月以上,银行可在公证人见证下申请破箱,所有费用均在租用人保证金项下扣除。
保管箱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分行收费为准):
(深度*宽度*厚度,单位:毫米) 收费
468*60*90
,100元/年
468*110*90 ,120元/年
468*228*60 ,180元/年
468*228*108
,250元/年
468*228*168 ,300元/年
人力资源公司应该跟谁签合同,是工人还是工厂?具体要在合同中规定哪些内容?
感谢邀请。
人力***公司应该跟用人单位和雇员签订三方协议。人力***公司属于居间一方。
合同中应该规定1.雇员的劳动从属关系;2.用人单位酬劳的给付方式和给付方;3.劳动地点;4.雇员合同终止条件。
一般来说,劳动关系是在人力***公司和雇员之间。而用人单位和人力***公司是属于服务买卖供应关系。酬劳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到人力***公司,再由人力***公司分发到雇员手中并且为雇员购买五险一金。而人力***公司与雇员的劳动合同期限,应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向其购买劳务服务的期限而定。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保管协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保管协议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