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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拉里当时比特朗普多150万票为什么不能当总统?制度问题吗?
美国选举看的是州选票,不是人多就行,如果只看人多,那加州是民主党死忠,人口第一,那共和党不要想上了,就好比联合国,也得按各国一票来算呀,随然有的国家人很少,可是也得有一票,这是一个道理的。另外希拉里没上,这是好事,如果那女人上了,中国更惨了
本质是因为美国是合众国,或者是多个国家的联邦,不是一个单一的国家,所以***用选举人选举制度。
选举时虽然是全民投票,但是过程是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各个州(国家)为单位计票,得票多的即为在这个州胜出,本州其他候选人的得票相当于被强制投给了胜出者,所谓强制票;
第二阶段是各个州派出选举人代表(其人数与该本州的人口成比例)去首都投票选举总统。
从中可以看出,谁的强制票数多的就占了便宜。所以美国大选的关键在那几个摇摆州。
上次大选特朗普就特别重视那几个摇摆州,而希拉里以为稳操胜券,而稍事放松就丢掉了这几个州。
由于胜者取得该州所有选票,又因为各州人口不同,因此会出现总选票多,但是有效票数(选举人票数)少的局面。
作为联邦制国家,这个选举制度合理。
因为美国是已洲为单位,每个洲下面去投票头是真正的选民,比如,加洲有选民三百万,但分得在洲往上选总统有10张选票,你有6张选票就赢得该州,那么这三百万张选票归赢者,而另一州往上选也10张选票而选民只有100万选民,赢者只有100张票,特浪普赢了两个这样的洲而只有两百万张票。根据二比一,得票300万张赢了一个洲,而另一个赢了两个洲,票只有200万张,但也算赢两个洲的胜出。
任何选举制度,都不能做到十分公平,只要本国公民同意,认可,党派之间胜负接受,适合本国制度,国情,对国家不会带来动荡,能让人民安居乐业,美国已实行了这么久,习惯变永恒了。
希拉里当时比特朗普多150万票为什么不能当总统?制度问题吗?
希拉里2016年比特朗普多150万票,没有机会当选美国总统,确实非常可惜。但是,这就是美国,一个并非依据选票多少确定总统选举结果,而是看被选举人获得多少个州的选票来决定。
美国的总统选举,推行的是选举人制度。
所谓选举人制度,就是以一个州为单位,只要在某个州赢了,这个州的所有选举人票就都归胜出出者,所谓“赢者通吃”,就是这个道理。而选举人票,则又是依据参议员和众议员的人数来确定的。不同的州有不同的选举人票。
美国全国共有538张选举人票(对应于100个参议员席位+435个众议员席位+哥伦比亚特区3个席位),因此首先获得270张选举人票的总统候选人将成为美国当选总统。
参议员按州分配,50州每州2名;众议员按人口产生,约70多万人选出一名。也就是说,参议员票没有什么变化,多一个州,多一张选举人票。众议员则不同,人口多的州,选举人票多。反过来说,如果候选人赢得的州都是人口偏少的,就会吃亏。同时,如果获得的州过少,就算人口多的州赢了,投票人数赢了,也没有用,而必须看选举人票的多少。
希拉里赢的是投票数,输的是选举人票,所以落选了。今年的美国总统大选,关键还是要看谁能在选举人票上占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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